1、根據教育部的要求和我省實際,編寫我省中小學物理、化學、生物、數學、科學等教學儀器和裝備的配置標準。
2、規劃指導全省中小學實驗用房、實驗室建設的裝備和管理。
3、規劃指導全省中小學的圖書館用房、設施以及圖書、資料的配備管理工作,編制中小學圖書推薦目錄,規范圖書館(室)建設。
4、負責對實驗教學、圖書和現代教育裝備管理人員、教師的培訓工作。
5、負責考核、檢驗進入我省中小學校的教育裝備生產廠家的合法性,產品質量等工作。
6、檢查、指導、評估我省中小學實驗教學和實驗室建設及配備工作。
7、負責我省教育技術裝備(普教)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。
8、負責全省中小學學具、學生用品管理工作。
9、負責全省中小學教育技術裝備綜合統計的匯總工作。
10、起草、制定有關規范性文件,經廳長辦公會議審批下發,監督執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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